一、刑法属地管辖权。
二、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三、强奸罪。
四、聚众淫乱罪。
五、数罪并罚。
六、驱逐出境。

刘建二律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河北旭弘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沧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沧州市仲裁委仲裁员,河北省优秀律师,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沧州市十佳政法工作者,沧州市**刑事辩护律师,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河北旭弘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始终秉持严谨专业、尽责、勤勉的执业素养,致力于专业化与品牌化为一体的综合型法律服务机构。在刑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民商纠纷领域为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在实践过程中处于法律领域业务水平领先地位。
